為扶持海口市醫藥產業發展,做大做強海口市醫藥產業,海口市人民政府出臺了《海口市扶持醫藥產業發展若干規定》(市政府2010年79號令)及《海口市扶持醫藥產業發展若干規定實施細則》(海府[2009]57號)等扶持產業政策。《規定》和《細則》對醫藥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的申報及管理程序、審批原則均做了明確規定。享受專項資金鼓勵的醫藥企業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:
1、在海口市依法注冊登記,或在海南省內注冊登記,注冊地址、經營地址都在海口市范圍內。依法在海口納稅;
2、具有獨立法人資格;
3、有固定的廠房和相應的生產設備;
4、依法納稅,無違法違規行為;
5、遵守國家勞動保障的相關法律法規;
6、相關考核年度無死亡或受傷多人、影響重大的安全事故發生;
7、遵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,排污達標。
我司今年申報的海口市醫藥產業發展專項資金(創稅獎勵)項目,于2011年8月獲得批準,獎勵資金為:2,750,000.00元。[總裁辦綜合事務部]